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推进自治区环保厅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5年2月4日
新疆环保厅信息公开办法(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