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土壤环境管理处) | 发布机构: | 土壤环境管理处 |
索 引 号: | XJ073-1800-2016-000048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生成日期: | 2016年10月27日 |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可生效期 |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备注 |
1 | 新环函〔2016〕1503号 | 关于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事宜的批复 | 许可 |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含镍催化剂、含铜催化剂种类均在金塔公司经营范围内,可以转移进行处置 | 新疆金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2016年10月17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已办结 | 2016年10月17日 | |||||||||
2 | 新环函〔2016〕1378号 | 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审查蓄水池底泥临时贮存应急方案有关事宜的复函 | 许可 | 对危废贮存场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经环保验收后方可向我厅提出危废贮存申请。在此前,如你公司需要开展底泥清理工作,则应将清理出的底泥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安全处置。 |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6年10月20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已办结 | 2016年10月20日 | |||||||||
3 | 新环函〔2016〕1529号 | 关于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重芳烃按照一般化学品管理有关事宜的复函 | 许可 | 你公司对所产生的副产品属于重芳烃或煤焦油提出详实可信的书面证明材料,报伊犁州环保局并经认可同意后进行备案。在对副产品属性进行最终确认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伊犁州环保局对该副产品提出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16年10月20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 | 已办结 | 2016年10月20日 |
开办:新疆生态环境厅 | 信访举报:12369 |
主办:新疆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业务办理:0991-4165352 |
承办: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 公众监督:gzjd@xje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