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风城油田污泥污水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司名称及法人代表变更的公告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年11月24日 点击量: |
2016年第49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同意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风城油田污泥污水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司名称由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克拉玛依顺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由姚光明变更为丁治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经营规模、范围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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