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年04月16日 点击量: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4〕38号)要求,全面提高危险废物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厅于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由自治区环保厅负责抽查地州市环保局和一定数量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检查自治区环保厅发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各地州市环保局负责检查辖区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地州市环保局发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通过本次检查达到以下效果:一是查处一批非法处置、非法转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以及伪造、出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达到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二是消除一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隐患,树立危险废物管理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防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发生。三是纠正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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