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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保厅多措并举做好服务全力促进落实固投任务
来源: 作者:环境影响评价处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点击量:

  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万亿元以上,同比增长50%,其中公路建设投资2000亿元、铁路建设投资347亿元、机场建设投资143.5亿元、网络信息化建设投资100亿元以上、水利建设投资360亿元、“电化新疆”建设投资1810亿元以上。一方面,自治区环保厅立足自身职能,按照“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要求,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管理行为,完善工作机制,着力简化办事手续和程序,主动对接,提前介入,积极指导相关行业加快推进项目环评审批,落实行政审批“放管服”工作,下放部分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全力促进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另一方面,严把环境准入要求,避免“三高”项目入疆、“带病”项目上马,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一)完善工作机制,着力简化办事手续和程序。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推进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7〕18号)和《关于尽快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机制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7〕85号)要求,成立了自治区环保厅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办公室,明确了自治区环保厅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和办公室职责,积极协调加快推进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相关事宜。

  (二)主动对接,提前介入,积极指导相关行业加快推进项目环评审批。自治区环保厅积极与自治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主动对接,跟进了解自治区重点项目清单,主动与自治区重点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厅、乌鲁木齐铁路局、新疆民航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提前跟进梳理项目环评进展情况,针对自治区确定的基础设施投资重点项目,环保厅已完成对重点项目清单的逐一梳理和细化,印发了《关于推动自治区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7〕108号),对各地州环保局按照环评审批权限提出了跟踪服务要求,督促指导相关项目尽快开展并完成环评审批,推动加快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并建立了审批月调度机制。截至目前,纳入2017年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含续建、拟开工及预备项目)建设计划的共计545个(涉密和无需环评的项目除外),其中续建和新开工项目391个,环评已审批259个,办结率66%;预备项目154,环评已审批31个,办结率20%。

  (三)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放管服”工作,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一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建设项目“放管服”要求,在同步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下放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通知》(新环发[2017]18号),继续将相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地州市;结合自治区发改委下放权限目录进行梳理,属于自治区发改委已下放的权限,环保厅均已下放。二是在将法律规定的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从60工作日缩短为4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并保障国家相关信息公开法规要求的公众知情权公示时限同时,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对自治区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如“特色乡镇”建设,结合实际,指导地州市简化环评审批文件,将特色乡镇规划与重点项目捆绑审批,既要达到特色乡镇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又要满足具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全力支持推进自治区1.5万亿项目投资加快落地。

  通过分析,国家和自治区审批权限的重点项目中,部分项目环评审批办结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不符;二是项目所在园区、矿区、流域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滞后,制约了项目环评审批;建议工业园区、流域规划及能源规划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编制规划环评,建设单位提前做好基础工作、加快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今后自治区环保厅将会继续努力完善工作机制,提前对接,主动服务,依法依规简化办事手续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投资软环境;同时,也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意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供给侧改革要求,严把环境准入要求,避免“三高”项目入疆、“带病”项目上马,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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