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开展全区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
来源: 作者:环境影响评价处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点击量: |
为了加强对环评机构监管,自治区环保厅将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全区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整治,严查环评机构违规行为,推进环评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879号) 部署和要求,我区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对象为注册地在我区的20家环评机构。集中治理工作采用机构自查与环保部门核查的方式进行。 6月30日前为机构自查阶段,自查内容包括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环评工程师名单、身份信息、职业资格信息以及实际工作情况等,要求环评机构在自查中如发现申报在本机构但未在本机构全日制专职工作的环评工程师,应及时向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申报办理注销手续。7月1日至8月15日为环保厅现场核查阶段,自治区环保厅将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环评机构提交的自查整改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环保厅提供注册地在我区的环评机构环评工程师挂靠的问题线索,环保厅将以问题线索作为重点,深入现场核查,严格监管并计入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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