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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再掀新环保法学习新高潮
来源: 作者: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7年07月13日  点击量:

  2017年,克拉玛依市各级各部门再次掀起贯彻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热潮。

  一是市委宣传部把新《环境保护法》再次列入今年市委、市政府四套班子理论学习教育重点。通过领导班子率先带头学、自学研读深入学、联系实际持久学等学习形式,逐条学习,理解透彻,把贯彻学习新环保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学习的重点内容。市环保局局长王晓林多次在中心组学习中做《新环保法》专题解读,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7章70条逐章逐条进行研读,全面了解和掌握新《环保法》的特点、亮点、重要意义等内容。

  二是按照克拉玛依市委书记赵文泉同志关于环保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克拉玛依市学习宣传<环境保护法>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习、解读新《环保法》的活动,以学法促落实。先后举办“新《环境保护法》与生态文明”专题讲座、“2017年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环保法律知识培训班”、“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与应急监测培训班”,邀请国家环保部专家及自治区环保厅有关领导对环保法律知识做深入讲解,不断增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环保法制观念,在全市上下掀起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三是开展新法“三进”宣传活动。结合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广泛开展新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全面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基础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2017年上半年,全市先后培训500余人次。同时,结合“访惠聚”,开展了为联点社区制作环保宣传栏、赠送环保宣传品;组织市民、学生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实施暑期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等,全方位宣传环保法及环保工作,提高了市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关注度。

  四是加强全面宣传。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新《环保法》及相关环保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组织媒体宣传、网络报道、印发宣传品以及举办竞赛活动等形式,进行环保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培养公众环保法律意识。在《日报》连载了“克拉玛依生态环保成果系列报道”;开展了向“十九大献礼”环保六大主题报道的采编;结合“六五”环境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美丽克拉玛依-环保新貌”随手拍活动,通过“克拉玛依市环境保护局”微信公号投稿,既推广了微信公众号的受众群体,也提高了环保对公众的吸引力。通过社会化的宣传渠道,加大了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我市环保工作成效,为环保事业发展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背景链接:

  新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克拉玛依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了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履职尽责能力及排污企业遵守新环境保护法的意识,取得了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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