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
准入条件(修订)》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规范自治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指导重点行业优化选址布局,促进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提升,我厅组织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现印发给你们,
作为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修订).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