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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保厅环评处关于2017年8月24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下列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乌拉斯台口岸-芨芨湖公路改建工程

昌吉州奇台县

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乌拉斯台口岸-芨芨湖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昌吉州奇台县,起点于乌拉斯台口岸163号界碑,终点为K253+626.48 (准东地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带项目道路终点)处,路线走向总体呈南北走向,全长93.46km,第一段K0+000-K44+130(三级路),第二段K204+300-K253+626.48(二级路)。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临时工程(如便道)以及其他工程和沿线设施。

工程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2010年11月全线通车,2014年8月开展环保验收现场调查工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约216.66公顷,永久性占地总体上对当地农牧业生产影响不大,没有改变工程沿线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全线临时占地大部分进行了平整和恢复,调查期间临时占地上的植被正在自然恢复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水环境调查,本项目属于公路改建工程,线路在老路的基础上加宽改造,工程建设没有改变原有渠系的灌溉功能,对公路沿线渠系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调查,公路在施工期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了施工作业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公路的正常运营沿线区域的空气环境没有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4、声环境调查,本项目沿线经过区域多为荒漠无人区,除起点、北塔山牧场寄宿制学校、北塔山牧场3队附近有居民居住外,其余路段没有村庄居民点,且交通量较少,因此公路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环境调查,公路建设中产生的弃土弃方用于工程自身土石方平衡,调查期间未发现弃土方乱堆乱放的现象。沿线停车带设置有垃圾收集池。

6、环境风险防范,昌吉公路管理局编制有《乌拉斯台口岸-芨芨湖公路改建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20位被调查者中,16位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2位表示较满意,2位表示无所谓。

2

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中水深度处理建设项目(二期10万m3/d)

乌鲁木齐高新(新市)区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分两期建设,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处理中水量10万m3/d,采用两级生物曝气滤池污水处理工艺,中水来源为河东污水厂出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中水处理系统、尾水消毒系统,污泥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等,其它设备主要依托一期的相关设施设备。二期工程实际总投资13794万元,本项目属于环保工程,全部投资均为环保投资。

二期项目于2017年5月建设完成投运,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同期开展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1.本项目中水深度处理工艺为:BIOSTYR生物滤池 (硝化+反硝化)+三级Multiflo高密度沉淀池及反冲洗废水Multiflo高密度沉淀池,经过UV紫外消毒后进入清水池,处理达标后,夏季出水部分用于厂区及周边城区绿化,其余经管道排入黑沟河,冬季全部排入黑沟河。

2.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污泥间、格栅间等生产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

3.对产噪设备安装了减震垫,减小振动产生的噪音,鼓风机安装隔音罩和消音器,鼓风机房内壁安装吸音板等措施进行降噪。

4.乌鲁木齐城市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0位被调查者中,50位对工程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

3

塔中Ⅰ号凝析气田中古8-中古43区块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天然气18.0×108m3/a,凝析油80.9×104t/a)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和田地区民丰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和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塔克拉玛的干沙漠中部。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主体工程包括钻井工程、场站工程、集输管线工程等;配套工程包括生活公寓、给排水、供电、自控、道路等。实际建设内容包括:新钻开发井66口,新建天然气产能 8.26×108m3/a,凝析油产能68.48×104t/a。新建集气站4座、油气处理站1座(塔中第三联合站);新建集气、集油、燃料气管线等内部集输管线261.36km,净化气外输管线74.43km,凝析油外输管线73.9km;新建干线道路26.7km,支线道路180.05km;以及配套的塔中前指公寓1座和其它水、电、讯等配套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313302万元,环保投资22919.7万元,占总投资的7.32%。项目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7月建成并运行。2016年10月委托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现场验收监测及调查工作。

1.本工程实际永久占地157.1公顷,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已平整、清理,道路两侧设置了草方格固沙。上部钻井岩屑和废弃泥浆按要求排至井场边的泥浆池自然干化,完井后对泥浆池均进行了固化、覆土处理。

2.施工期间,在井场内修筑了泥浆池,钻井泥浆循环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池收集后自然蒸发。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新建的试油修井废水蒸发池蒸发处理。气田采出水在塔中第三联合站生产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部分回注地层,多余采出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新建的生产污水蒸发池蒸发处理。浓盐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新建的浓盐水蒸发池蒸发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生活污水蒸发池。

3.油田开发采用密闭集输流程,各井场井口设备及油气传输管线均采用了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企业对各井场的设备、阀门等定期进行检查、检修,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井场、集气站、联合站的加热炉均使用净化天然气。硫磺车间造粒采用布袋除尘。

4.各井场和联合站均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各类机泵均集中布置在泵房内。经现场调查,井场和站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集中人群居住。

5.运营期清管废渣、过滤器废渣、采出水处理系统油泥沙等油泥砂运至塔里木油田轮南绿色环保站处置。磺化泥浆在暂存池储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本项目新建的固废填埋场处理。

6.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编制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并于2013年4月在自治区安全生产救援指挥中心备案,备案编号6501002013002。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油气开发部塔中作业区编制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油气开发部塔中作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5年9月22日在巴州环保局石油环境监察支队备案,备案编号20150922001。

50位被调查者中,44位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6位表示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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