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1个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域 |
来源: 作者:监测监察处 时间:2017年08月25日 点击量: |
2017年,新疆乌什县、柯坪县、疏附县、疏勒县、和田县、博乐市、博湖县、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11个县市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新增转移支付县域,中央将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前新疆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域已达48个。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是中央为了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的区域。中央财政于2008年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为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及奖惩,2009年国家环保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通过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定量化评价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及变化,评价结果作为衡量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果的依据。 为做好新增转移支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考核工作,环保厅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全力指导并帮助11个新增县市开展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监测断面(点位)的科学布设、重点污染源监测名单认定、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等工作,引导地方政府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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