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和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1206号)中“2017年底前,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制革等行业按要求实施清洁化改造”的要求,新疆排查出有9家氮肥行业企业、3家制革行业企业需要进行清洁化改造,其他4个行业企业工艺不涉及清洁化改造工作。
截至目前,新疆9家氮肥行业企业和3家制革行业企业已全部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提前完成2017年度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