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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保厅环评处关于2017年10月10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年10月10日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下列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新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4 万吨/年聚丙稀粉料扩能改造项目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石化炼油厂厂区内

新疆新峰股份有限公司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新疆新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4 万吨/年聚丙稀粉料扩能改造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石化炼油厂厂区内。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4万吨/年,以液态精丙烯为原料采用液相本体法生产聚丙烯。建设内容包括聚丙烯装置主厂房、泵房、装置配电室和操作室等,主要生产设备为4台聚合釜和4台闪蒸釜;供排水、供电、供气、蒸汽、采暖等公用工程均依托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原有厂内系统工程。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9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废气为聚丙烯装置生产过程精丙烯闪蒸后期真空泵抽出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丙烯气)和氮气,以氮气为主。闪蒸后期真空泵抽出的废气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管外排,排放管高度15米。

水封罐水封排水和生活污水排入乌石化净化水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最终排入污水库。

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产品包装时散落地面的聚丙烯颗粒,由阜康市奥力克中联塑业有限公司回收,做为低端塑料产品生产原料综合利用。聚合釜和泵使用过程产生少量污油,收集后统一返回炼油厂工艺系统不外排。生活垃圾由乌石化公司统一拉运至米东区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30位被调查者中,27位对工程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3位表示较满意。

2

2

新疆哈密石城子一级水电站工程

富哈密市境内

宝哈密瑞恒水电有限公司

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石城子一级水电站位于哈密市境内的石城子河干流,电站厂房位于坝址下游约720m处河道右岸,为引水式电站,主要由引水建筑物和发电厂房组成。设计电站装机容量5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468万度,工程等级为Ⅳ等,规模为小(1),非灌溉季节电站不发电。工程实际总投资2653.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5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07%。

一)石城子一级水电站在其引水隧洞前池安装了一圆型管,泄放生态基流。在石城子水库灌溉放水洞进口处布设了电赶拦鱼机。工程施工期间施工隧洞、厂房等建筑物开挖的弃渣部分填筑至施工道路,部分运至弃渣场集中堆砌,弃渣场背水侧设置了浆砌石挡渣墙,并用干砌石块护坡;迎水侧设置排水沟排水。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场地平整和施工迹地恢复。

(二)哈密石城子一级水电站施工期间,设置两个矩形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了小型隔油池,对含油废水进行油水分离,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洒水降尘。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场地、施工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运输物料车辆加湿或用篷布遮盖。运行期,管理站宿舍和食堂均采用电采暖取暖,电磁炉做饭。生活垃圾依托石城子水库管理站处理。三)公司编制了《石城子一、二级水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哈密市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652201-2017-07-L

50位的被调查者中,有50位反对意见。

3

新疆哈密石城子二级水电站工程

富哈密市境内

宝哈密瑞恒水电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石城子二级水电站工程

石城子二级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哈密市境内,发电厂房位于哈密市区东北约38公里。石城子二级水电站直接接石城子一级水电站尾水发电,通过跨河渡槽将石城子一级电站尾水由河道右岸引至左岸,经5.16公里引水隧洞和1.78公里引水明渠至位于石城子渠首附近的发电厂房,尾水排至石城子渠首上游30米的原石城子河道内。工程不设拦河建筑物,由引水建筑物、压力管道、电站厂房和退水建筑物等组成。工程为Ⅳ等小(1)工程。电站装机容量9兆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805万度。工程实际总投资8192.6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为192.86万元,占总投资的2.35%。

(一)工程施工期间施工隧洞、厂房等建筑物开挖的弃渣部分填筑至施工道路,部分运至渣场集中堆砌,弃渣场背水侧设置了浆砌石挡渣墙,并用干砌石块护坡,迎水侧设置排水沟排水。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场地清理平整和施工迹地的恢复。在二级电站引水口下游两处植被分布相对集中区的下端河道内修建了简易滚水坝,适当壅高水位,满足植被生长需求。石城子二级水电站在其引水隧洞前池底部安装了直径为0.4米的圆型管,确保生态基流泄放不低于0.26立方米/秒。

(二)施工期间,废水进行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场地、施工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运输物料车辆加湿或用篷布遮盖。 运行期,管理站宿舍和食堂均采用电采暖取暖,电磁炉做饭。生活垃圾依托石城子水库管理站处理。

(三)公司编制了《石城子一、二级水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哈密市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652201-2017-07-L。

50位的被调查者中无反对意见

4

省道215线叶尔羌河阿尔斯兰巴格大桥项目

莎车县

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省道215线叶尔羌河阿尔斯兰巴格大桥项目起于莎车县X504线K25+800桩号处,跨越西岸总干渠、电站水渠、勿甫渠、叶尔羌河、波斯喀木渠,止于泽普县X484线K8+000桩号处。道路等级为公路二级,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2米,路面宽度11.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项目设计建设特大桥1117米/1座,大桥126米/1座,中桥98米/3座,涵洞38道,实际建设特大桥1116米/1座,大桥105米/2座,中桥32米/1座,涵洞49道,平面交叉12处。工程总投资为22561.04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6.4万元,占总投资的7.785%。

(一)项目优化了方案设计,尽量少占耕地、林地,避让了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未设置在林地、耕地内,严格控制施工区范围。项目建设完成后临时占地进行了迹地平整、清理和恢复。在跨河桥梁施工过程中,清淤产生的淤积物与桥墩施工产生的钻渣统一收集处置。

(二)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强噪声机械夜间施工;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了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项目跨叶尔羌河桥梁施工选在枯水期,桥面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头两端设置事故应急收集池,桥梁两侧设防护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废渣拉运至弃土场处理。

(三)环境风险防范

已制定《S215线叶尔羌河阿尔斯兰巴格大桥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0位被调查者中,98%的被调查者对本公路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有2%的被调查者表示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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