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工作 |
来源: 作者:辐射环境监督站 时间:2017年10月11日 点击量: |
伴生放射性矿普查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13号)要求,新疆辐射环境监测站在前期征求地州市矿产企业名录的基础上,与自治区环境统计数据库进行比对,最终确定了新疆的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名录。 为切实加快普查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任务,新疆辐射环境监测站与第三方协作监测机构进行了仪器比对工作,于9月下旬开展了乌鲁木齐市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工作,计划于10月中旬全面铺开,为明年的详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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