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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
来源: 作者:科技标准处 时间:2017年12月08日  点击量:

  环保设施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民生工程,对于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环宣教[2017]62号)以及环保部11月28日于大连召开的2017年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座谈会暨现场会会议精神,我厅迅速加大工作力度,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12月6日,驻环保厅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吕子祥召集乌鲁木齐市环保局、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科技标准(宣传教育)处负责人就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上首先传达了环保部大连现场会会议精神,特别是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同志讲话精神和工作要求。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重要意义,不断夯实环保设施开放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各项开放工作任务,确保年底前首府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环保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2018年做到两个月一次常态化开放。环保部门要肩负起工作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开放工作各个环节,立足实际,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严格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和环节,把各方面的工作想周到、做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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