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地级以上城市2017年第四季度饮用水安全状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3月27日 点击量: |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方案》(新政发〔2016〕21号),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知情权,现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布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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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新疆生态环境厅 | 信访举报:12369 |
主办:新疆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业务办理:0991-4165352 |
承办: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 公众监督:gzjd@xje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