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序推进 7月进入全面入户调查 |
来源: 作者:科技标准处 时间:2018年05月28日 点击量: |
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新闻通气会现场 5月25日,自治区环保厅召开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新闻通气会,通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近期工作。截至目前,全疆14个地州市均启动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32个区县市基本完成了现场清查工作,为下一步入户调查奠定基础。在6月底全面要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入户调查各项准备,7月自治区将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该项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完成。 与此同时,自治区累计选聘和培训约3700人作为普查员、普査指导员。其中,自治区污普办已陆续发放普查员证1800个、普查指导员证946个;对第三方机构约1000人进行了培训并考核。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是能否获得污染源普查准确数据的关键,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聘为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并发放污染源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证,这也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有效证件。 凡在全疆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属普查对象,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据悉,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目的在于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治理水平,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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