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厅长强调保质保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 |
来源: 作者:污普办 时间:2018年06月01日 点击量: |
5月30日,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环保厅厅长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自治区污普办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检查的要求,5月20日至29日,生态环境部第十三检查组一行五人对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准备、清查建库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自治区污普办负责人申旭辉陪同下,对乌鲁木齐市和喀什地区及乌鲁木齐县、米东区、喀什市、伽师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核查了人员、资金、“两员”培训、环保专网落实等情况,并从清查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抽取相关单位赴现场验证清查结果,基本掌握了自治区前期准备工作进展和清查建库情况,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 专题会上,申旭辉汇报了生态环境部检查组在我区开展检查的总体情况,并对前一阶段自治区污普办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情况、分四组对全疆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作了总结汇报。 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厅长在听取汇报后对自治区污普办前一阶段的工作表示了肯定。针对少数地州市和部分县市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乌厅长强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性工作,要摸清底数当好侦察兵,为今后十年调整产业结构、制定污染治理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必须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污染源普查;自治区污普办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调度,加大对工作滞后地区的督办力度,必要时可以申请采取约谈、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等措施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全区按照国家普查办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通过生态环境部6月底的验收。乌厅长还特别强调质量是污染源普查的生命线,普查取得的数据是决策的依据,数据真实是普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弄虚作假的要严惩重罚,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魏忠勇主持会议,魏忠勇指出虽然自治区污普办的工作在前期得到了生态环境部普查办的肯定,但目前全区清查建库的整体进度不容乐观,自治区污普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作滞后地区和县市的督办,督促其在国家6月中下旬开展清查质量抽查前完成清查工作。 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负责人和自治区污普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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