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 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10月20日 点击量: |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和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分级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40号)要求。自治区环保厅土壤处于2018年9月13日至30日,抽调4个单位12名人员,组成3个考核组,对全区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 为保证本次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土壤处在考核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组建考核队伍、准备考核材料、细化工作方案,召开考核动员布置会,组织全体考核人员学习考核要求及熟悉考核指标。此次现场考核历时17天,完成除和田地区以外的我区13个地州市环保部门、85家产废单位和3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督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显示:较去年相比,全区涉危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普遍有所提高,10个地州市被考核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考核综合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13个被考核的地州市级环保部门规范化管理水平也较去年也有所提高。同时,通过考核,也发现了部分企业和环保部门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厅考核组已要求相关企业认真整改,对存在的违法问题要求当地环保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通过持续开展此项工作,有利于提升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督促涉危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有效遏制我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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