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把深化环评改革,从源头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作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在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新环发〔2018〕7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8年本)》(新环发〔2018〕77号)等文件,简化环评审批流程,下发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近期可实现环评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查询信息、网上办理等功能。二是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要求,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的一半。三是要求各地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改革专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按照“简环节、优服务、提效能”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对本地区环评审批程序进行重构,深化环评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