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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限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年01月07日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我厅开发建设的《建设项目环评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即将投入运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行时间

  《建设项目环评网上申报审批系统》自2019年1月7日投入运行。系统投入运行后,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限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采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方式。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得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投入运行的同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楼一楼一站式服务窗口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二、申报网址

  《建设项目环评网上申报审批系统》网址为http://124.117.235.200:8899/wssb/。建设单位通过登录该网址进行申报。我厅通过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环评审批事项。

  三、网上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评网上申报审批系统》指定的申报材料清单上传相关资料。

  四、纸质材料报送

  根据档案管理和环评审批条件、程序规定,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后,建设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文件的修改、完善,并将符合要求的环评文件纸质件(一式2份)及技术评估、审查要求的相关材料纸质件(1份)报送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逾期未报送,且未提出延期报送申请的,我厅将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五、网上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10:00-14:00时,下午16:00-20:00时;冬季:上午10:00-14:00时,下午15:30-19:30时;均为北京时间。

  六、其他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联系电话:0991-4165406,4165455,4165396,418508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3

  抄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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