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点击量: |
2019年 第7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公司符合关于有效期届满换证的规定,现决定延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任立新 设施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6号 许可证编号:6502020031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02-08),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5-13),HW49其他废物(900-039-49) 经营规模:5000吨/年 有效期限:2019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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