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轮台塔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点击量: |
2019年 第8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轮台塔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公司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轮台塔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陈荣义 设施地址:巴州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工业园区 许可证编号:6528220068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900-201-08、900-204-08、900-210-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 经营规模:50000吨/年 有效期限:2019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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