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决定向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点击量: |
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厅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核和检查,认为其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该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举报电话、传真和邮箱:电话(传真):0991-4182238、电子信箱:TRHJGLC@163.com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附:企业基本概况 法人名称: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明根 经营设施地址:昌吉州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塔河工业园区北区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23含锌废物(336-103-23)。 经营规模:4881吨/年。 |
【打印】【关闭】 |
开办:新疆生态环境厅 | 信访举报:12369 |
主办:新疆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业务办理:0991-4165352 |
承办: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 公众监督:gzjd@xje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