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探头”作用 确保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
来源: 作者:驻厅纪检组 时间:2019年06月12日 点击量: |
根据自治区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推动驻在单位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驻厅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深入学习自治区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部署会精神和杨鑫书记在自治区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生态环保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整治内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重点整治问题清单,逐项研究制定整治措施。驻在单位及时成立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6月4日、6日先后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照环保领域“污染防治”“环境信访投诉”“环保督察整改”三个方面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驻厅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根据驻在单位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共同分析研究工作中的难点疑点,并及时向党风政风监督室请示报告。6月7日上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魏忠勇同志等一行专程赴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就梳理的问题线索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听取党风政风监督室责同志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前期问题梳理排查基础上,形成了开展生态环保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驻厅纪检监察组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督促落实方案,为扎实抓好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实实在在成效。 (撰稿人 郭立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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