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乌苏市正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年06月24日 点击量: |
2019年 第14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乌苏市正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公司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乌苏市正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韩彦龙 设施地址:塔城地区乌苏市东工业园区松花江路10号 许可证编号:6542020070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HW11精(蒸)馏残渣(261-130-11、261-131-11) 经营规模:9000吨/年(其中900-249-08 4000吨/年;261-130-11 2000吨/年、261-131-11 3000吨/年) 有效期限:2019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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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疆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业务办理:0991-4165352 |
承办: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 公众监督:gzjd@xje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