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6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年06月28日 点击量: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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