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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19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年07月10日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托克逊能化绿色建材厂电石渣节能环保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原托克逊三川建材有限公司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厂区内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位于原托克逊三川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占地约233383.4平方米。厂区北侧紧邻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公司年产30万吨高性能树脂项目厂址,南侧与业泰水泥厂隔路相邻,东侧为空地,西侧为昌盛矿业。本项目作为托克逊能化公司年产30万吨高性能树脂项目配套电石渣生产水泥生产装置,对现有一条2500吨/日普通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新增产能技术改造,水泥熟料生产采用新型干法工艺,年产熟料77.5吨,水泥35.1万吨。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原料准备系统、熟料煅烧系统、水泥粉磨系统、电石渣输送系统、水泥包装和散装等工程。2.辅助工程包括空压站、化验室、计量、机修、办公生活等工程。3.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中控等工程。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376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76%。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电石渣烘干及窑尾废气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采用“电袋除尘器+SNCR脱硝装置”处理;窑头及熟料冷却废气排放的颗粒物,采用电袋除尘器处理;其它生产工序排放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均需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需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表3排放限值。循环系统排水,作为窑头窑尾烘干破碎机喷水用水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地埋式生物接触氧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后,进入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公司年产30万吨高性能树脂项目乙炔装置电石渣渣浆池全部回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防渗设施安全,在地埋式一体化设施、沉淀回用池、污水管道、湿电石渣堆棚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须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处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妥善处置(处理)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布网络公示一次、发布报纸公示两次;网络公示发布了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环评报告拟报批稿。发布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没有公众表示反对项目建设。

2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00t/a离子膜烧碱副产稀硫酸资源转化利用工业技术项目

项目位于乌鲁木齐米东新区化工工业园氯碱化工区中泰化学工业园废硫酸贮存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43°56'24.24,E 87°40'2.60"。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00t/a离子膜烧碱副产稀硫酸资源转化利用工业技术项目位于乌鲁木齐米东新区化工工业园氯碱化工区中泰化学工业园废硫酸贮存区。采用在真空条件下破解氯气在硫酸溶液中液态的溶解度,使氯气从液态逸出这一原理。建设性质为技改,以废硫酸为原料生产稀硫酸,生产规模12000吨/年。建设一套DN 700×3500脱氯塔一座(配套加压风机和10m3循环槽) 和长60m的蒸气管线,配套热风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5%。

施工期主要通过场地围挡,定期洒水、物料遮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脱氯塔处理后排放的氯气,通过引风机将氯气在负压状态下抽至碱液吸收塔,经二级碱液吸收装置吸收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尾氯吸收系统保持负压状态;出现氯气泄漏时,连锁引风机,将厂房内气体引入废气吸收装置,吸收处理;在厂房内设置氯气泄漏监测仪。使氯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本次公众参与在中泰化学和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址发布三次网上公示,同时在乌鲁木齐市晚报对项目环境影响书(征求意见稿)等相关信息进行了两次公告,并在中泰化学工业园宣传栏处进行2次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公众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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