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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生态环境厅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
索 引 号: XJ073--2019-000002 文  号:
主 题 词: 生成日期: 2019年07月22日

生态环境厅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生态环境机构运转的第一年。做好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两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以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综合运用法治、市场、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鼓励先进与惩戒落后并举,聚焦标志性战役,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定坚决落实总目标

  始终坚持以总目标为统领,把总目标作为总纲、核心任务、着眼点和着力点,把总目标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和方方面面。坚决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扎实推进“去极端化”,深入揭批“双泛”思想和“两面人”,彻底铲除“三股势力”滋生的土壤。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的具体实践。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以天蓝地绿水清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扎实开展厅系统基层党组织与扶贫村党组织“一联双促”活动,积极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让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际行动,强化责任促整改、跟踪问责促整改、兵地联动促整改、公开公示促整改。继续开展整改工作督查督办,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特别是整改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改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以及各地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的有关情况。继续采取清单化调度、专案盯办和专项督查等督导检查方式,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整改进展情况信息公开。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账督办,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资金投入、物力投入、人力投入,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坚决杜绝“假整改真销号”,坚决防止已经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下定决心、排除万难,扎实推进包括2018年未按期完成的5项整改任务在内的剩余48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2019年度各项整改工作。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

  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新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乌—昌—石”“奎—独—乌”区域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协调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持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细化污染物减排各项措施。深入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强化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强化联防联控、同防同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地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定期调度各地工作进展,对空气质量下降或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城市及时发出预警函,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区域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

  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州市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整改责任书》要求,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推动落实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主体责任。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完善预警通报、信息公开等机制。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千吨万人”(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 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持续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湖库水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博斯腾湖、艾比湖、柴窝堡湖、艾里克湖等湖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各地州市加速补齐城镇污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推进生产、生活等污染源减排和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确保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推进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评价及成果集成工作,积极推动详查成果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及农用地分类管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推动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有序推进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布局,补齐结构性短板。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以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加强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防控,加大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及转移活动监管。

  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编制我区实施方案,明确自治区负总责,地州市统筹协调,县市区具体落实,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协同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加快推进乡村绿色发展,不断增强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出台农村污水排放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环境监管体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秀美乡村成为新疆的靓丽名片。

  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三线一单”环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严把环境准入关,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推动全面取消环保验收许可,开辟绿色通道,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批。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污染防治综合技术方案研究,在重污染行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培育一批骨干节能环保企业。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举措,帮助指导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精准施策,加大对南疆四地州和深度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

  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安排部署,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准确落图落地。加大生态保护红线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指导、协调、监督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鼓励各地开展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工作,积极开展第二届“生态文明奖”申报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规定,强化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组织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各类自然保护区不得擅自调整的决策部署,结合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绿盾2017”“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在摸清底数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全疆自然保护地问题的整改工作。

  六、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深入贯彻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严格依法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放射源生命周期全过程动态管理,提高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全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排查风险隐患;配合做好我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昌吉州、博州、克州、巴州和吐鲁番市9个地州市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组织做好2019年全区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健全自治区、地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全面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2018-2020年行动计划》实施,按计划完成自治区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系统项目、新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保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全面实施各地州市核与辐射快速应急监测系统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自治区和地州市辐射环境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推进落实《自治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积极做好国家及自治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切实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动碳市场建设,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建立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系统。积极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做好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及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不断推进自治区级低碳试点城市和试点社区建设。定期编制自治区级、地州市级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清单报送系统。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低碳宣传,切实做好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申报和管理。

  八、继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惩重罚违法行为

  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超标超总量排放、偷排偷放、数据造假等恶意排污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联动协作,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形成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继续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要求及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继续强化兵地执法联动,以“乌-昌-石”“奎-独-乌”区域为重点,开展好大气污染源兵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兵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合督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将兵地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推向深入。

  九、强化改革创新,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继续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已出台改革方案落地,深入推进自治区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全力推进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健全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法规规章标准体系,出台新疆印染废水排放及综合利用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大科技支撑与环保投入,积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项目。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快补齐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短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各项例行工作,推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与执法联动。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生态遥感监测和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做好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和信息公开。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组织各地州市围绕涉危、涉重、尾矿库、饮用水水源地和跨境河流突发环境事件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推动重点化工园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积极做好垃圾焚烧、对二甲苯等重点领域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落实例行新闻发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及“新媒体”矩阵作用,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发布的传播力和精准度。做好2019年“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稳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做好热点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十、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持续深入开展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题活动,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整治生态环境系统存在的“四风”“四气”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持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接地气、不抓落实等突出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务求实效。坚持落细落实落小,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牢固树立新疆虽然处于反分裂斗争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反恐维稳任务重,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强化廉洁从政教育监督,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的教育作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及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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