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克拉玛依市广海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年08月19日 点击量: |
公告〔2019〕16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克拉玛依市广海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公司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克拉玛依市广海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李夫宝 设施地址:克拉玛依市西环路48-办5号 许可证编号:6502030075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900-041-49) 经营规模:700吨/年 有效期限:2019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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