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19年9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点击量: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3日-2019年9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
【打印】【关闭】 | ||||||||||||||||||||||||||||||||||||||||||
开办:新疆生态环境厅 | 信访举报:12369 |
主办:新疆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业务办理:0991-4165352 |
承办: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 公众监督:gzjd@xje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