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不断加大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
来源: 作者:岳童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点击量: |
(信息员:岳童)为切实保护乌伦古湖生态环境,改善湖泊水质,我县紧紧围绕把乌伦古湖打造成为“稳疆定边之湖、民族团结之湖、安居乐业之湖、绿色生态之湖”的目标。2012-2015年乌伦古湖被纳入自治区首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范围,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7354万元,其中自治区湖泊专项资金3690万元,实施了吉力湖水体保育工程、城镇截污提升改造、渔村垃圾处理等16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其次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类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7个湖泊规范性文件。 预计《方案》全面实施后,到2020年,水质将由目前的Ⅴ类提升到地标水Ⅲ类水质标准,流域内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入湖污染物净化能力提高30%以上,1.2万亩的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恢复构建湖滨缓冲带88.5km2(13.28万亩),提高入湖污染物净化能力30%以上,流域内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8km2(1.2万亩)的水土流失得到控制;综合实现入湖COD、总氮削减率分别达46%和28%,湖泊水体总氮浓度由2014年的1.83mg/L降低到2020年的1.0mg/L,小湖区矿化度控制在0.5g/L以下,大湖区矿化度控制在2.5g/L以下,生态安全指数增加10.5%,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入湖污染物显著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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