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回收拆解仿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情况自查情况的公示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年02月04日 点击量: |
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防范和打击假造电视机等仿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1280号)要求,我区新疆金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惠智通电子有限公司等两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对回收拆解仿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情况进行了自查情况。(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在我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5年2月4日-2月10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991-4165404 传真:0991-416540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邮编:830063 电子邮件:099112369@163.com 附件:1.新疆金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自查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5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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