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关于下发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环函〔2013〕第176号)、《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1年第12号)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23号公告),经我厅审核、检查和公示,确定了2016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现予公布。
附件:2016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22日
附件 2016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名单
地州市
企业名称
乌鲁木齐市
新疆金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