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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示(第二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年09月06日  点击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经审核,我厅拟对下列排污单位(第一批)核发排污许可证,现将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5日。

  电话:0991-416536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关于第二批拟发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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