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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保厅召开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用汞强度减半工作推进会
来源: 作者:土壤环境管理处 时间:2018年09月25日  点击量:

  2018921日上午,自治区环保厅在一楼1号会议室组织召开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用汞强度减半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4家企业环保工作负责人,以及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昌吉州环保局、吐鲁番市环保局负责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工作人员和自治区环保厅土壤环境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会议由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程新华主持。

  会上,程新华副厅长简要介绍召开此次工作推进会会议的目的。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也是《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一周年,加强包括汞在内的重金属污染防控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召开全区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用汞强度减半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了解我区各企业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汞使用情况及采取的污染防控措施,并一起探讨交流要采取的下一步工作措施。

  会上,参会的4家企业依次介绍了关于本企业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汞使用情况,包括企业建设时间、设计产能及近3年实际产能、主要生产工艺、涉及汞使用的环节及使用量情况,低汞触媒的使用情况,与2010年相比当前本企业用汞强度及使用量情况,在控制用汞强度或汞污染防治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相关地州市环保局也做了交流发言。据了解,我区4家企业目前在氯乙烯的合成生产过程中已全部实施了低汞触媒替代,并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原料气脱水工艺,加强了含汞废水处理与回用,以及加强含汞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的规范管理。

  最后,程新华副厅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我区4家涉及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行业企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做好用汞强度减半工作与贯彻落实总目标和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二是继续做好包括汞在内的重金属减排工作并持续改进,我区企业要向国内氯乙烯生产行业标杆企业看齐,要继续推进控制和减少汞使用量工作;三是做好档案、记录、文件等整理、保存和管理工作,要做到“三可”(可核查、可追溯、可验证),要有一整套的档案,能有效证明我区各企业已实现了用汞强度较2010年减半的目标,且各类档案资料严禁弄虚作假;四是要遵守国家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要求严格规范管好废汞触媒、含汞废活性炭、含汞废酸废碱等各类危险废物管理。

  此次会议的召开,对传达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用汞强度减半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确保我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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