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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启动的“乌-昌-石”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予以解除
来源: 作者:大气环境管理处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点击量:

  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预测,“乌-昌-石”区域23-24日起污染扩散条件无明显恶化趋势,区域空气质量仍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25日上午冷空气移入北疆,扩散条件好转,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不会出现超过3个城市长时间持续重污染。经专家会商讨论,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11月23日19:00解除本次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本次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1月20日18时启动,11月23日19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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