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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昌-石”区域1月8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来源: 作者:大气环境管理处 时间:2019年01月07日  点击量:

  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预测数据和专家会商结果,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1月8日10时起对“乌-昌-石”区域各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为: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课程和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减少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土石方、建筑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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