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境执法干部参加2019年全国环境监管移动执法和执法平台建设培训班 |
来源: 作者:监察总队 时间:2019年08月01日 点击量: |
2019年7月23日,生态环境执法局在江苏省扬州市举办了“2019年环境监管移动执法和执法平台建设培训班”。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选派了省级及本辖区内负责移动执法相关工作的12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乌鲁木齐市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伊犁州霍城县环境监察大队的4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生态环境执法局稽查处处长孙振世强调,一是各省要继续重视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可追溯管理,规范约束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二是 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是基础、使用是核心、管理是关键,当前工作的重点要加大执法过程中的使用和配套管理考核制度的出台;三是逐步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在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使用无人机、无人船、遥感影像等科技手段,打造监管大数据平台,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培训班上稽查处王华副处长介绍了2016-2019年全国环境监管执法平台的建设情况、2018年各省移动执法系统实现“全覆盖”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展望。他指出经过各省多年的努力,全国环境监管执法平台雏形已建成,但仍有10%的省、自治区未实现“全覆盖”,同时上传至监管平台的数据不完整致使数据分析、挖掘存在困难等。下一步,生态环境执法局要实现执法相关信息纵向和横向的打通,使执法数据更好的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服务。培训班还邀请了江苏省、扬州市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厅)局的移动执法系统负责人、信息中心技术人员,介绍了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主要管理经验等。现场参观扬州市政府建设的“云上扬州”智慧城市平台。 培训班在分享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经验、搭建交流平台的同时,将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的监管理念作为“互联网+监管”的发展方向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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