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开展2019年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暨企业帮扶工作 |
来源: 作者:监察总队 时间:2019年08月01日 点击量: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要求,2019年7月10日至19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派出6个检查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开展了为期10天的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 此次随机抽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监察人员”的工作要求,从新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中随机抽取环境执法人员26名,重点排污单位77家,一般排污单位39家,特殊监管对象 12家。通过本次抽查工作,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31个,其中一般环境问题66个,占环境问题总数的50.4%,突出环境违法行为65个,占环境问题总数的49.6%。在执法过程中,各检查组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守法,加强对企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下一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企业可立行立改的一般环境问题反馈移交相关地州市环境监察机构依法查处和加强监管;对存在暗管偷排、久拖不验、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问题的4家企业,总队将进行立案查处。 针对本次发现移交的环境问题,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将实施挂账销号,按照“问题未查清不放过、问题未整改不放过”的原则,每季度跟踪督导,狠抓整改落实,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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