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生态环境部门合作进行时 |
来源: 作者:监察总队 时间:2019年08月07日 点击量: |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联合在新疆举办了生态环境执法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对来自全国各省市检察院、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队伍的干部进行了7天集中培训,对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监督的整体形势及下一步方向、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解读、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分析、检环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的衔接、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理论与实践、检察公益监督的制度构建、检环协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坚持最严密法治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课程进行了授课。 培训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同志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举行了座谈会。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厅合作开展公益诉讼、联合推进案件查处工作汇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胡卫列厅长要求新疆要做好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优秀案例报送、建立沟通学习交流机制、帮助指导新疆开展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等工作;生态环境执法局曹立平局长提出,公益诉讼对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促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提供了有效途径,要求新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案件效果、以信息化手段解决基层执法能力不足问题、以公开手段促进执法效率、加大典型经验做法的信息报送等工作。座谈会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相关同志赴喀什地区、巴州等地,就各地开展公益诉讼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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