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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19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年09月12日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99日-20199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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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泊门站至鄯乌线新化门站天然气管道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拉泊街道,线路起于新捷燃气乌拉泊CNG母站,终于鄯乌线新化门站

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包括1.357km输气管道(管道设计压力4.0MPa)、乌拉泊门站和新化门站改扩建等。2.辅助工程包括防腐工程、通信工程、自动控制等。3.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供暖、抢修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5.附属工程包括标志桩、警示柱、警示牌、警示带等。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4.4%

(一)大气环境。施工期: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尾气,开挖、运输、土石方堆放产生的扬尘和管线焊接施工产生的废气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通过采取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选用尾气达标设备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排放,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非正常工况下过滤器更换滤芯、设备检修或清管时放空排放少量天然气。通过加强管理措施减少天然气的泄漏量、采用合理的输气工艺、选用优质材料、利用计量站放空管排放设备检修和事故状态下管道内天然气等措施,使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水环境。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试压废水为一次性排放,其SS浓度<100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中A级标准(SS的标准限值:400mg/L),可就近排入项目区现有的市政排水管道,最终进入达坂城区乌拉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项目区地下水环境无影响。试压废水直接排入项目区现有的市政排水管道;禁止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及建材清洗,各施工机械设备及建材清洗均在水源保护区外进行;生活污水依托新捷燃气乌拉泊门站现有排水管道。运营期:清管作业和分离器检修废水排入站内现有排水管道;更换过滤器会产生少量的含油废水,属危险废物(HW09),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新疆福克油品有限公司处置。

(三)声环境。施工期: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场地作业影响范围昼间45m,夜间200m。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声措施,尽量使噪声强度大的设备远离环境敏感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提高操作水平。运营期:由于管道埋于地下,运营期间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管道周边环境产生噪声影响。防治措施为:加强运行管理,保持设备运行良好,降低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弃土、废料等)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量较小,运送至市容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或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焊条回收利用(如废焊条),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调查,于2019718日在新疆矿业网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201982日在新疆矿业网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期间以登报和张贴公告的方式同步公开,2019816日在新疆矿业网进行了第三次信息公示。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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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琼坎儿孜油砂矿项目

琼坎儿孜油砂矿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境内,行政隶属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七克台镇,矿区西距鄯善县城约30km,北距七克台镇约5km

青河县恒大矿业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整体部署水平井84口,利用原有直井8口,矿山服务年限为50年,矿山生产规模为15.02×104t/年,最终产品为油砂油

施工期大气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在钻前准备过程中,预选井位首先要进行施工场地平整,堆放钻井所需的水泥等物料,管线施工需进行管沟开挖。如在大风天施工,会产生扬尘。应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遇有大风天气时,应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或采取喷水抑尘措施。

2)钻井柴油机烟气:施工时各种机械设备应选用尾气达标设备,柴油机和柴油发电机需要的燃油采用标号高、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清洁柴油,严格控制其烟气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

3)车辆尾气:施工车辆定期进行汽车尾气监测,应选择尾气达标排放车辆。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烃类气体挥发:拟在罐区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以减少罐区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针对油砂油集输过程烃类无组织挥发所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的防治措施就是加强设备的密封性,经常检查和更换井口密闭封垫,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的泄漏和挥发。经预测,采油井场集输管线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41.9μg/m3,占标率为2.10%,最大浓度落地点距离为4350m;油罐区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45.6μg/m3,占标率为2.28%,最大浓度落地点距离为36m。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由此可见,罐区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污染物扩散。

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站场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除油效率≥75%,设3个灶头)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8-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①钻井废水:本项目钻井废水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泥浆配制,废水不外排。

②管道试压废水:本项目管道试压介质为洁净水,废水中除含有少量铁锈及灰尘外,无其它污染物。管道试压废水排入罐车内,拉运至综合处理站采出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③生活污水:施工期设置可移动旱厕,生活污水和粪便均排入移动旱厕内,施工结束后及时填埋,施工人员洗潄废水均散排于施工现场周围。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采油废水经采出液处理系统处理后,水质满足《稠油注汽系统设计规范》(SY/T0027-2007)标准,可回用于电锅炉注汽。本项目采油废水由采出液处理系统处理的措施具备可达性。

高含盐水:含盐废水暂存于含盐水排放池内(容积为150m3),就近委托具有相应的废液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净化污水灌溉期用于矿区植被绿化,非灌溉期贮存于站内300m3防渗储水池内,待来年绿化灌溉。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主要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对于减少植被破坏,减缓水土流失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生态保护措施:(1)提高拉运人员技术素质、加强责任心,贯彻安全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疲劳驾车等行为,减少对道路两侧植被的破坏。一切作业尽量利用原有公路,按原有车辙行驶,若无原有公路,要严格执行先修道路,后施工的原则。不得随意开设便道,杜绝车辆乱碾乱轧的情况发生。(2)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注意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严禁在施工场地外砍伐植被,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宣传牌,通过宣传和严格的检查管理措施,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3)在道路边、开采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通过上述处理方法,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闭井期生态恢复建设:由于油田单井长期开采,其储量将逐年降低,最终进入闭井期。当开发接近尾声时,各种机械设备将停止使用,井场和集输等设施陆续被拆卸、转移,原有的大气污染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将会逐渐减弱甚至消失。①接转注汽站、井场退役项目退役时,在各类站场首先尽量回收利用各种设备,同时清理、放空各种污染源,不遗留下明显的环境问题。所有井场拆除采油设施,实施井筒安全封闭,完好的井管和经过固化的井壁可以保证井筒内的污染物不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②集输管线退役集输管线在退役后留在原地,使管线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保持稳定。③做好闭井期的地表恢复工作。④拆卸、迁移场站设备,对受影响已清除污染物区域进行换土(拉运并填埋具有原来特性的土质),恢复原有生态机能。⑤在对原有设备拆卸、转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扬尘,故需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同时闭井工作避开大风等恶劣天气,避免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污染。⑥设备排出的固体废物采用车辆拉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本工程最终停止运行后,生态环境可以得到有效恢复,不会遗留明显的环境问题。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如不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污染物有可能渗入地下,从而影响矿区及周边的土壤和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环境,影响周边企业的生产生活用水,更严重者会危及下游的生活用水的安全。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综合环境管理。针对本项目各单元运行中可能发生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控制。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各井场施工时,钻机柴油机和发电柴油机排气管应安装消声器,并将柴油机组安装在活动板房内。(2)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使用过程中经常检修和养护,保证其正常运行。(3)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一定的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其操作人员应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由于项目区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仅考虑对项目区施工人员夜间造成影响。(5)施工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限值要求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限制施工噪声的污染。(6)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故障运转所产生的高噪声。

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站内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井场抽机噪声等。主要噪声源为输油泵、水泵、注汽锅炉、抽油机等。通过将声源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并在站的周围修建围墙等措施,场界外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弃钻井泥浆与岩屑:

1)废弃钻井泥浆与岩屑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钻井期一开和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钻井液体系,二开下部以下为磺化水基钻井液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行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要求,须对钻井泥浆进行妥善处置,针对不同泥浆类型(磺化、非磺化)其处理要求不同。非磺化泥浆和岩屑一同由“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泥浆泥饼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及《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标准后作为可利用资源,用于铺垫井场和井间道路。磺化泥浆本项目钻井期产生的磺化泥浆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在项目试运行过程中及时检测,并报请固化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属危险废物,若为危险废物,则就近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就近委托具有相应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施工弃土施工时由于井下开拓及工业场地建设,平整土地、建设构筑物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弃土。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弃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井场、道路和站场施工场地,实施压实平整水土保持措施。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监管。

生活垃圾:①根据施工布置,每一个工区设立一个垃圾收集站,统一布署,合理布设,并向广大施工人员作好卫生宣传工作,使他们养成向垃圾收集站投放垃圾的习惯。②配设垃圾清运员及相应工具,由专人及时进行垃圾的清运工作。做好垃圾收集及处理的规划工作,将清运后的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处理场中,避免由于垃圾处置不当而造成二次污染。③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七克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落地油:本项目对完钻井安装了井下卸油器,在油井修井前实施压井技术,在井口布置铁质方箱,将修井和洗井的含油废水直接存在方箱中,定期抽至罐车运往危废暂存池进行处理。

油泥(砂):运营期产生的油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物代码:900-210-08),油泥(砂)暂存危废暂存池,就近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在综合处理站设500m3含油污泥暂存池,该暂存池采取防渗措施,并加盖了防雨棚、截洪沟和应急池,暂存池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对于非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事故泄漏,要在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加强QHSE管理体系的建设,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能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使风险事故的发生率降至最低,对事故情况下产生的落地油及时回收处理。进行油罐清污工作时,应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清出的罐底油泥必须由专用车辆封闭运输,就近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并且保证在每一个环节不会造成危险废物的泄漏,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行期站场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七克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青河县恒大矿业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调查,于201962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20197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期间以登报和张贴公告的方式同步公开。201971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政府网进行报批前公示。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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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南油田石607井区侏罗系三工河组油藏开发建设工程

项目区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西北距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城约140km,西距克拉玛依市约133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计划在石南油田石607井区部署采油井15口,注水井7口,新建采油井场15座、注水井场7座、计量站1座、注水站1座,各类油气集输及注水管线22.44km,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及消防等生产辅助设施。区块新建产能3.6万吨/年,油气集输采用三级密闭集输工艺。

项目总投资413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万,占总投资的3%

施工期: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钻井、管线、站场施工活动中。废气主要来自柴油机、发电机组燃烧产生的废气、管线及站场施工产生的扬尘和施工车辆尾气等,使用高质量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周围沙漠植被的绿化,可起到改善生态环境作用;噪声设备主要包括钻井井场内的发电机、柴油机等大型设备及管线施工机械噪声,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钻井岩屑,钻井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岩屑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要求后,就近用于石南油田开发区域内井场或通井路铺筑。此外,相关施工活动会对施工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油田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加强对施工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强化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观念,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生存环境的踩踏破坏,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

运营期:

1)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水浴加热炉燃烧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油气集输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有: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站场和管线的设备、阀门等进行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加热炉用气使用清洁天然气作为燃料,从而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定期对计量站内水浴加热炉进行养护,确保天然气充分燃烧。经估算,井场及计量站NMHC的厂界及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水浴加热炉烟气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2)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拟采取的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收集罐集中收集后送至石南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净化水回注油藏,不外排;采用高质量的油气输送管道,防止油水泄漏;修井作业时,要严格加强防污染措施;采用高质量的油气输送管道和先进的监控手段,管线埋设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对管线进行防腐保温等保护措施,防止原油泄漏,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的发生。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井场抽油机、站场内各类机泵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巡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采取以上措施后,各站场、井场场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限值。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井喷、井漏及管线泄漏等事故状态下产生落地原油。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监督力度,最大限度控制落地油产生。井下作业时按照“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防止产生落地原油。原油落地后,上层能收集的原油回收送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理,无法收集的原油和受侵染的土壤等含油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本)HW08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石西油田作业区已经与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含油污泥处置合同。

本项目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及张贴公告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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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纬十路南侧

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主要接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产生的第Ⅰ类和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填埋区有效容积约为40万m3,设计处理能力5万吨/年,服务年限10年。总占地面积93787.4m2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包括填埋区、垃圾坝、分区坝、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系统、封场系统等),公辅工程(包括固废填埋管理站、临时堆土场、运输道路给水、供电、供热),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工程、废水治理工程、噪声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

施工期采取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施工土方压实覆盖、车辆密闭运输等方式降低施工扬尘。运行期采取洒水降尘、控制车速、密闭运输,以及对填埋区采用篷布遮盖措施,大风天气减少作业强度,定期压实覆土等措施进行扬尘防治。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渗滤液和生活污水。设计上为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采用雨污分流方式,渗滤液经导盲沟收集后排入调节池中暂存,回喷于填埋场,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运往已建的阿克苏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洗车废水经过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工程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道路和设备降低施工噪声。工程运行期选用高效低噪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消声及隔声措施,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等防治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场界噪声可满足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调节池内产生的污泥直接运往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隔油池内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定期清掏经罐装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填埋区采用HDPE+复合土工膜复合防渗结构,对渗滤液处理系统以及场区内污水管道系统均做了防渗处理,防止渗滤液的跑冒滴漏和非正常状况发生,正常状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状况下,如果项目不进行防渗处理措施,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后会对场界内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11)及其修改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 2016)要求中的防渗措施对场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

1、建设单位于20181214日至1227日、2019419日至5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次、第二次网络公示。

2、建设单位于2019429日和52日,在阿克苏日报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公告。

42019419-56日在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张贴公告公式。

5、以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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