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无障碍浏览 | 政务邮箱 | 网站地图 | RSS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往期接待
2012年5月8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年05月08日  点击量:

关于举办“厅长网上接待日”的公告


    为了沟通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准确捕捉和纠正环境违法违纪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 作效率,保持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5月8日下午17:00-18:00在自治区环保厅举办网上厅长接待日,自 治区环保厅有关领导及各业务处室领导将接受咨询、投诉和建议,欢迎登录新疆环保网参与,届时“厅长会客室”栏目将准时开通,解答群众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2年5月7日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厅长会客室栏目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参加厅长接待日活动的有自治区环保厅纪检组长李贵良和马志成副巡视员,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各位领导 将在这一个小时内倾听并解答大家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活动,并提出宝贵意见。下面我们开始就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2012-5-8 17:04:46
 
网友_农村:谢谢厅长,那就是说我们村还不在500多个里面;是通过申请获得资金呢,还是按你们的计划分批实施,还是目前是在做试点工作,什么时候完成8000多个村的全部整治。
项目要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县环保局、财政局、地州环保局、财政局逐级申报。经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组织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20%左右的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2012-5-8 17:54:07
 
网友_路旁人:你好,路修在家门口,对我们以后的生活肯定有影响,噪声,尾气,灰尘等污染都不可忽略,想请问一下环评对项目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对我们产生的影响是如何解决的。
公路建设不可避免对周围环境造 成不利影响,但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批复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控制在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对噪声一般应采取设置 声屏障、隔声设施等措施削减污染,对灰尘污染采取定期洒水和路面清扫等措施,对尾气排放采取加强机动车检测和监控措施。对施工期的污染防治也必须按照相应 的措施进行控制。
2012-5-8 18:05:04
 
网友_活在天朝:现在乌鲁木齐到处都在修高架桥,每天除了道路拥挤之外,施工的声音也非常大,灰尘到处飘,那些挖土机什么的一直冒黑烟。请问这些是否对附近的居民生活健康有影响呢?对环境是否有危害呢?
挖土机等施工设施造成的烟气、噪声等污染影响与危害主要通过实施施工期的环境监察,控制施工时段和施工范围来减缓施工环境污染。
2012-5-8 18:12:46
 
网友_带头人:最近网络中爆环保局长游泳能治污?那关于新疆大气治理是不是也能推出类似的方案,比如给环保局长选晨练地等。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高度重视,并采取了许多具体防治措施,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欢迎大家对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提好的建议。
2012-5-8 17:13:41
 
网友_高空人:我反映个问题,每次坐飞机从疆外回来在降落的时候发现飞机场附近的工厂的烟筒冒黑黑的烟,(具体地址我不太清楚)也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监督;这个让外地到新疆旅游的人发现多影响我们乌鲁木齐的形象,常年提大气污染治理,而且这样的烟就让他这样不通过处理尽排,请你们加大监督,还乌鲁木齐一个蓝天。
你反映的这个问题,我们将安排乌鲁木齐市环保局进行核实,具体确定违法单位并给予查处。
二次回复: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没有发现飞机场附近片区有冒黑烟的工厂。该片区大部分属于居民住宅区。建议投诉人能提供具体地址,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执法人员对违法单位进行查处。
    后期将加大该片区的监管力度,如有企业有昌黑烟现象,将根据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2012-5-8 17:22:00
 
网友_农村:厅长您好,最近在新闻上发现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发现投入了很多钱,我想请了解一下农村环境整治具体资金都做了那些工作?一个外行人!
农村的综合治理项目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农村的生活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的污染处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问题。这项工作从2008年开始,重点支持农村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新疆8000多个行政村,目前已经有500多个村开展了这项工作。
2012-5-8 17:32:29
 
网友_王木金:《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已确立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请问: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及实施方案是否出台?谢谢!
环保部已经将新疆列入全国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试点省区,有关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正在制订中。
2012-5-8 17:37:48
 
网友_红绿标:您好,请问目前红绿标限行实施了吗?为什么现在还有很多没有挂标的机动车在路上跑呢?这种政策只是风行一时吗?既然有了政策为什么不狠抓一下呢。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已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对在乌鲁木齐市注册的机动车辆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欢迎广大市民发现违规车辆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2012-5-8 17:48:44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期未回答的问题将在下期厅长接待日予以解答。
本次厅长网上接待日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支持,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下次再见。
谢谢大家!

打印】【关闭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ICP备05000263号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03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43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