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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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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领导分工

  一、党组书记、副厅长:张俭

  负责生态环境厅全面工作。主持生态环境厅党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负责深化改革、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访惠聚”驻村、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工作;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

  二、党组副书记、厅长: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

  主持生态环境厅行政业务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深化改革、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访惠聚”驻村、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工作;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

  三、党组成员、副厅长:拜合提亚·达吾提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监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自然生态保护处、土壤生态环境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和环境监测总站、新疆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

  四、党组成员、副厅长:孙旺生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机关党务、深化改革、政务综合协调、环境信访、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保密工作;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基建工作;厅机关服务保障工作,核与辐射环境保护综合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厅办公室、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机关党委和辐射环境监督站、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五、党组成员、副厅长:程新华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职称评审和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援疆等工作;“访惠聚”驻村、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人事处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六、党组成员、副厅长:马红军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划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排污许可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管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宣传教育处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七、副厅长级干部:温玉彪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财务综合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环保科研、环保产业和环保专家顾问委员会等工作;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访惠聚”驻村、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综合业务处、科技与财务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和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

  八、副厅长级干部:加尔肯·阿不力孜

  参加原自治区民语委“访惠聚”驻村工作。

  九、巡视员:孙建新

  主持生态环境厅“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临时党总支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全面工作。

  十、副巡视员:李运江

  负责自治区驻辽宁省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工作。

  十一、副巡视员:魏忠勇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生态环境监察督察、生态环境执法、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等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监察一处、生态环境监察二处和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环境监察总队(环境事故应急办公室)。

  十二、副巡视员:高利军

  协助孙建新巡视员负责“访惠聚”驻村工作。

  十三、副巡视员:伊布拉音·依萨克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老干部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法规与标准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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