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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00吨/年新型高性能炭黑及6000kW尾气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索 引 号: XJ073--2018-000172 文  号: 新环函〔2018〕1330号
主 题 词: 生成日期: 2018年09月12日

关于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00吨/年新型高性能炭黑及6000kW尾气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00吨/年新型高性能炭黑及6000kW尾气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编号:2018-02)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00吨/年新型高性能炭黑及6000千瓦尾气发电工程位于拜城产业园区内的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预留发展用地上,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以炭黑油、焦炉煤气等为主要原料,主要生产流程包括原料油脱水、混合、过滤,裂解、炭黑收集、造粒、包装等工序。生产规模为30000吨/年新型高性能炭黑(N115炭黑8000吨/年、N220炭黑10000吨/年、N234炭黑6000吨/年、N330炭黑6000吨/年),发电约4800万千瓦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装厂房、湿法造粒厂房、尾气发电厂房、原油储罐1座、化水站、配电站、消防水泵房等建筑,配套安装反应炉、空气预热器、主供风机、主袋滤器、微米粉碎机、湿法造粒机、干燥机、余热锅炉等设施,利用原有油罐区、办公区、生产区以及生活设施区等公用设施。项目总投资117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7万元,占总投资的4.6%。

  根据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00吨/年新型高性能炭黑及6000kW尾气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18〕137号)和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阿地环函字〔2018〕264号),该项目符合拜城产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炭黑装置产生的尾气,一部分经本工程尾气燃烧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经SNCR尿素脱硝系统处理及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排放;另一部分与厂区二期工程产生的炭黑尾气通过管道输送到本工程尾气锅炉燃烧器作为燃料,产生的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回流、SNCR尿素脱硝系统、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排放。尾气废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炭黑在磁选、分离、包装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风机送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气体排放,确保厂界达标。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反应炉冷却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格按要求进行厂区分区防渗,其中罐区、炭黑装置区、输送管线等区域须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防渗层+1.5米厚度粘土层。按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炭黑尘作为产品外售,废旧耐火材料、废旧滤袋、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脱硫石膏外售,本工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油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工作。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厂内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拜城产业园区应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设置1000立方米防渗事故池。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

  三、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二氧化硫18.2吨/年,氮氧化物65.11吨/年,VOCS4.174吨/年),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四、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由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拜城县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落实“以新代老”措施,作为本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厅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自治区环保厅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别送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拜城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8年9月11日

  

    抄送: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拜城县环保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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