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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季度全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严重超标处置情况及整改措施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11月06日  点击量:

  

  序号

  企业名称

  超标率

  上一季度是否严重超标

  本季度是否严重超标

  处置单位

  处置文号

  处置方式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1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98%

玛纳斯县

环保局

玛环责改字〔2018〕0415号

责令停产整治;

玛纳斯县环保局2018年4月15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玛环责改字〔2018〕0415号),责令即日起立即停产整治。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4月20日关停1#、2#、5#、6#机组。

2

新疆众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7.50%

伊州区

环保局

伊区环罚字〔2018〕019号

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伊州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伊区环罚字〔2018〕019号),责令该单位于2018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成,确保达标排放,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新疆众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80万元对脱硫设施进行改造,增加尾吸电除尘器,2018年9月完成改造,2018年5月起通过工况控制减少数据超标。

3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100%

哈密市

环保局

哈环罚字〔2017〕13号

行政处罚;

哈密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哈环罚字〔2017〕13号,对潞新热电烟尘超标排放处罚100万元。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已于2018年5月28日实施关停,6月已完成拆除所有4台发电机组,已拆除发电机组汽轮机、磁轮、输煤廊道,停止发电。

4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5.49%

拜城县

环保局

--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拜城县环保局5月27日现场检查,责令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7月2日已立案查处。

更换损坏的在线监测设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

5

巴州锦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40.66%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库开管环罚〔2018〕3号;库开管环责停字〔2018〕1号

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治;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7月19日下达了处罚金额为1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库开管环罚〔2018〕3号)及停产整治决定书(库开管环责停字〔2018〕1号)

1、从其他污水处理厂家购买活性污泥,置换本公司OA池污泥;

2、因大调节池发酵污泥氨氮指标较高,该公司正在铺设管道置换其中的发酵污泥;

3、暂时停止添加营养盐二胺、尿素。

6

乌鲁木齐河东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100%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

乌环改决〔2018〕6-102号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5月22日,乌鲁木齐市环保部门对河东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对出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针对该污水处理厂氨氮超标问题,市环保局已向乌鲁木齐河东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乌环改决〔2018〕6-102号),责令其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出水达标排放,同时要求城北再生水三期项目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8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并稳定达标排放。

目前,乌鲁木齐河东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尾水已全部通过城北再生水一、二、三期项目及乌鲁木齐热电厂中水回用项目、七道湾中水项目收集处置,不再直接排入外环境。

7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

26.67%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

乌环改决〔2018〕6-094号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5月16日,乌鲁木齐市环保部门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对出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针对该污水处理厂氨氮超标问题,于2018年5月20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乌环改决〔2018〕6-094号),责令其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出水达标排放,同时对该污水厂超标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企业在进水异常时采取措施,加强工艺负荷,增加曝气,安排专人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多次巡检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今后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8

托克逊县

污水处理厂

29.31%

托克逊县环保局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托克逊县环境保护局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超标情况正在进行查处

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

9

哈密市污水处理厂

80.77%

伊州区

环保局

伊区环罚字〔2018〕015号

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017年6月5日伊州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伊区环罚字〔2018〕015号,责令该单位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提标改造工程,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哈密市污水处理厂正在实施提标改造工程,截止到2018年7月土建部分已完成,设备安装已完成40%,预计于2018年9月30日通水试运行。

10

淖毛湖污水处理厂

81.93%

伊吾县

环保局

伊环罚字〔2018〕4号

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7月25日伊吾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伊环罚字[〔2018〕4号,责令该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 9月 20 日前完成整改,确保达标排放,罚款人民币拾贰万元整。

淖毛湖污水厂于2018年3月实施扩建工程土建部分已完成,设备正在安装,预计8月20日通水试运行。

11

尉犁县城镇生活污水

处理厂

52.17%

尉犁县

环保局

尉环罚〔2018〕6号

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尉犁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5月20日下达了处罚金额为92259元的尉环罚〔2018〕6号。

该厂为尉犁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老厂,已于2018年6月1日停运,同时新厂尉犁科发再生水有限公司启用。

12

且末县城镇生活污水

处理厂

100%

且末县

环保局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且末县环境保护局已立案调查,正在调查取证。

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生物池、二沉池、鼓风机房和低压配电室、深度处理车间、综合楼、消毒计量渠等土建工程90%的工程量。加药设备、刮泥机、曝气机、推流器、配电柜等设备已到厂,二沉池设备已安装完毕。目前正在加紧工艺管网施工及设备安装。预计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届时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13

博湖县城镇生活污水

处理厂

52.94%

博湖县环境保护局

博环罚〔2018〕2号 博环罚〔2018〕4号

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博湖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17日,下达了处罚金额为叁仟叁佰玖拾伍元贰角肆分(3395.24)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博环罚〔2018〕2号),2018年5月21日依法下达了《博湖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博环罚〔2018〕4号),对该公司做出按日计罚,处罚金额:柒仟玖佰贰拾贰元贰角叁分(7922.23元)。

1、继续排查高氨氮水源;

2、投加碳源,调整原水的碳氮比达到生活污水工艺运行比例;

3、培养增值微生物的数量,提高氨氮菌和反硝化细菌的活性菌种数量

4、请内地运营专家李教授前后两次到现场实地观测,指导调试;

5、购买便携式溶氧仪多点、每小时检测缺氧池和氧化沟的溶解氧,根据波动实时控制,现溶解氧基本保持在工艺要求范围内;

6、培养缺氧池与好氧池微生物的数量,提高氨氮菌和反硝化细菌的活性菌种数量。

7、建一座1200立方的调节池,用于污水处理厂24小时均匀进水。

14

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33.33%

沙雅县

环保局

沙环责改字〔2018〕8号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沙雅县环保局5月12日现场检查核实,责令沙雅县污水处理厂在接到本决定书三日之内采取治疗措施,保证污泥处置符合国家标准并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清运干化池污泥,使排泥系统正常运行。6月6日恢复正常。目前,沙雅县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排泥系统升级改造相关工作。

15

阿瓦提县建新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66.20%

阿瓦提县环保局

--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阿瓦提县环保局6月7日现场检查核实,县氧化塘污水已进入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实施传输数据,责令企业定期维护出口在线监控设施。

阿瓦提县2017年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氧化塘排水管网现已接入新建污水处理厂,现阶段新建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运行,预计8月30日可完成调试并正常运行。

16

柯坪县

氧化塘

57.14%

柯坪县

环保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柯坪县环保局6月11日现场检查核实,责令该企业在2018年10月份完成二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柯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2018年10月完工投入使用,项目投入使用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17

阿图什市恒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1.76%

克州

环保局

克环限改〔2018〕7号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克州环保局于2018年5月15日下达整改通知书(克环限改〔2018〕7号)7月30日前整改完成

由于部分设备损坏,导致污水不达标。目前主要影响水质的设备及其他整改项目共24项整改完成后,对出水水质有了明显改善。

18

岳普湖县城污水厂

82.89%

岳普湖县环保局

岳环罚字〔2018〕1号

行政处罚;

岳普湖县环保局于6月26日已对岳普湖县清源污水处理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岳环罚字〔2018〕1号),并处罚10万元。

限期治理,于2018年6月19日已完成整改,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19

巴楚县供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

64.86%

巴楚县

环保局

巴环罚字(2018)5号

行政处罚;

巴楚县环保局于6月11日对巴楚县利民供排水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巴环罚字〔2018〕5号),并处罚20万元。

1、通过微调内外回流、提高污泥浓度使生化处理系统得到进一步改善。2、通过调节水体在缺氧池停留时间等方法来确保生化池生物消化与反消化正常进行。3、调节生物硝化曝气池的水力停留时间。4、巴楚县利民供排水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7月12日停止巴楚县银谷泰油脂公司向污水处理厂排水。

20

霍城县苏源供排水有限公司

32.58%

伊犁州

环保局

伊州环罚〔2018〕6号

行政处罚;

伊犁州环保局2018年6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伊州环罚〔2018〕6号),对该污水处理厂违法行为决定如下处罚,1、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染物,罚款200000(贰拾万元整);2、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罚款200000(贰拾万元整);3、超过水污染物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罚款200000(贰拾万元整)

提升改造,正在整改中,预计2018年10月30日达标排放。

21

伊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75.28%

伊宁县

环保局

伊县环罚〔2018〕015号

行政处罚;

伊宁县环保局于2018年7月2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伊县环罚〔2018〕015号)针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事实处以200000元罚款(贰拾万元整)。

提升改造,正在调试中,预计2018年8月30日达标排放。

22

昭苏县供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

65.56%

昭苏县

环保局

昭环责改字〔2018〕10号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昭苏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15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昭环责改字〔2018〕10号),要求企业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进行整改(6月25日前完成整改)

加强污泥运行管理,2018年7月15日达标排放。

23

乌苏市污水处理厂

68.60%

乌苏市环保局

乌环责改字〔2018〕112号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6月1日,乌苏市环保局下达乌环责改字〔2018〕112号文件,责令乌苏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提升改造尚未整改完毕,预计2019年12月完成提标改造。

24

托里县供排水公司

85.90%

托里县

环保局

托环责改字〔2018〕21号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6月7日,托里县环保局下达托环责改字〔2018〕21号文件,责令托里县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在线监测稳定运行。

提升改造尚未整改完毕,预计2018年12月底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25

青河县福源供排水有限公司

47.73%

青河县

环保局

青环改决字〔2018〕2号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青河县环保局2018年5月6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青环改决字〔2018〕2号),要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于2018年5月20日之前整改完成。

委托设计单位查找超标原因,制定整改报告上报县委政府。

26

富蕴县富宏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66.67%

富蕴县

环保局

富环改字(2018)021号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7月20日富蕴县环保局向该处理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富环改字(2018)021号,要求该厂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于2018年底之前整改完成。

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修,2018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工作。

27

布尔津县津城供排水

有限公司

100%

布尔津县环保局

布环改决字〔2018〕67号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6月23日布尔津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布环改决字〔2018〕67号),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于2018年11月30日之前整改完成。

污水处理厂正在提标改造中。

28

哈巴河污水处理厂

37.36%

哈巴河县环保局

哈环改〔2018〕05号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哈巴河县环保局2018年5月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哈环改〔2018〕05号),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于2018年5月20日之前整改完成。

污水处理厂正在提标改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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