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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拟决定向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拜城环保分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机构:
索 引 号: XJ073-1800-2019-000118 文  号:
主 题 词: 生成日期: 2019年06月24日

关于拟决定向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拜城环保分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拜城环保分公司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厅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核和检查,认为其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该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举报电话、传真和邮箱:电话(传真):0991-4182238、电子信箱:TRHJGLC@163.com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附:企业基本概况

  法人名称: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拜城环保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路

  经营设施地址: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赛里木镇北10公里处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2-08、072-001-08)

  经营规模:21000吨/年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ICP备05000263号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03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43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