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 染 物 排 放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全区废水排放总量为4.89亿吨,比上年增加2.8%,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64亿吨,减少2.2%,生活污水排放量3.25亿吨,增加5.5%。全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20.49万吨,增加2.0%,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为10.60万吨,增加11.4%,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为9.89万吨,减少6.5%。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为1.79万吨,减少2.2%,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0.21万吨,与上年持平,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1.58万吨,减少2.3%。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9.61万吨,比上年减少1.3%,其中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30万吨,增加2.2%,生活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31万吨,减少7.1%。烟尘排放总量为19.10万吨,减少3.6%,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9.80万吨,减少0.1%,生活烟尘排放量为9.30万吨,减少7.1%。工业粉尘排放量为9.37万吨,减少4.7%。
固体废物
全区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69.48万吨,比上年增加23.5%,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08.48万吨,增加28.7%,生活垃圾清运量561.00万吨,增加15.2%。工业固体废物中,排放量68.89万吨,比上年增加10.2%;贮存量314.16万吨,增加85.3%;综合利用量515.68万吨,增加33.1%;处置量145.28万吨,减少11.5%;其中综合利用和处置往年堆存量为35.5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