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0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二〇〇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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