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全区废水排放量6.35亿吨,比上年增加5.8%,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1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4.34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7.12万吨,氨氮排放量2.20万吨。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51.92万吨,比上年增加8.1%;烟尘排放量27.05万吨,比上年增加4.4%;工业粉尘排放量17.32万吨,比上年增加3.3%。

 

固体废物

    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94.78万吨,比上年增加14.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673.04万吨,比上年增加20.9%,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51.3%,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72.57万吨,比上年降低23.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109.43万吨,比上年增加6.4%。

环境灾害与污染事故


气候灾害

    2005年,全区范围内和局地性的大风及沙尘天气与上年相比明显减少,但强度较强。全区因各类气候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3.39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5.51万公顷。气候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上年相比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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