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管理

    2005年度,全区19个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城市中,最高得分为82.70分,最低得分为37.20分,平均得分58.89分,平均得分率为66.2%。成绩比较突出的城市有:克拉玛依、库尔勒、昌吉;进步较大的城市有:乌苏、阜康、奎屯、哈密、阿图什、乌鲁木齐等。




规划环境保护管理

    以工业园区规划为代表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全面展开,克拉玛依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等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写完毕,自治区“十一五”各专项规划环评也在进行中。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自治区《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意见》,严格建设项目和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3209个,环评执行率98.0%,比上年增加3.2个百分点;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流域开发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已陆续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区当年建成投产项目1033个,应执行“三同时”的项目1020个,实际执行“三同时”的项目997个,“三同时”执行率为97.7%,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三同时”合格项目968个,合格率为94.9%,比上年增加3.1个百分点。

环境监测

    2005年,全区环境监测网络继续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河流、湖泊、水库水质监测,城市声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生态环境监测,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开展了沙尘暴应急监测、酸雨普查监测、进入主要河流的农排水水质监测。开展了全区范围的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并对全区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遥感解译和统计分析。

    2005年,建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城市增加到19个,监测河流数增加到47条,监测湖库数由10座增加到22座。

 
<--上一页        下一页-->